【内容摘要】1.客户于截关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供出口货物相关资料;
(备注:如为法检产品且法检备案已完成,请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提供出口货物相关资料)
2.客户自行委托报关行情况下需在自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2个月内寄回“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建议由我司进行报关委托,可减少对接上出现风险)
3.外汇款汇款至我司账号后,我司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汇,同时把货款汇款至开票工厂;
4.完成所有结算后,我司将结算款项汇至合作方账户。
满足以下3个条件即可在一周内获得垫付退税款系经国家商务部备案审批的一级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集国内物流全程配送,国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专业仓储集运为一体的专业化物流企业。公司在海关附近,外高桥码头,洋山码头均有现场办公点,注册资金500万,固定资产5000万,流动资金3000万,目前拥有70000㎡的国际集装箱仓库,20余辆大型集装箱运输卡车及若干辆2—5吨散货卡车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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